项目编号
| ZL012016-0039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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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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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天汇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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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时间
| 201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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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3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到期自行终结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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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
概 括
| 本次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公交车身广告媒体资源经营业务,涉及133条线路,3816辆的公交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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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数量
| 133条线路,共3816辆公交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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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广告媒体资源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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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免租期限
|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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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
| 12000元/车/年(自合同期第二年度起,每个缴费年度的单车年度缴费标准以上一个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的5%的年递增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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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目前原租赁合同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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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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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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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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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综合评审法(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2日9:00—9:30,评审时间:2016年12月22日10:00始。为保证有充足准备响应文件的时间,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有效期内提前完成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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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2家以下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到期自行终结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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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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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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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 党委会议纪要(深东公交党阅〔2016〕32号
党委会议纪要(深东公交党阅〔201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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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出租方无任何未了结的法律诉讼或重大经济纠纷;(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以相关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
4、业务范围具有广告媒体代理、发布等内容(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证明文件);
5、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证明文件);
6、具备三年或以上媒体广告运营经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相关合作合同);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招租项目,且承租方不得将项目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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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诺书;
8、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
9、三年或以上媒体广告运营经验证明;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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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1、最终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时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
2、e巴士车辆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
3、如因营运需要,车辆数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车辆数为准。对此,出租方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但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协议执行期间,出租方车辆车身仍有广告画面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车身修复的费用等),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须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对营运车辆张贴广告的相关管理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出租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车身广告发布形式要求:
(1)车身广告发布形式须符合《深圳市公共汽车营运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包括车身双侧广告、车尾广告等广告形式。
(2)画面张贴范围要求:
A、车身广告画面张贴须符合行业标准;
B、车身广告画面不得覆盖、遮挡营运车辆服务标识。包括:出租方公司名称、标识、线路牌、灯箱等标识;
C、车身广告画面不得张贴车辆前挡风玻璃和后挡玻璃。
(3)车身广告内容发布要求:
A、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符合最新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要求;
B、医疗行业广告的发布,广告内容须取得相关上级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并按批准的内容及范围制作发布;
C、发布广告时须在广告画面中车尾位置加入东部公交识别标识、车辆放大号;车身两侧前轮上方位置、驾驶室侧外位置及车头中部位置分别加出租方公司名称、标识;
(4)车身广告贴纸质量要求:
A、车身广告贴纸必须使用行业较常用的”麦可贴”、“利达麦”等进口品牌以达到不脱落、不掉胶,方便拆除;
B、广告画面须全部过膜,保证画面不起泡、不脱膜;
C、保证车身广告画面两年不变色、不退色。
(5)车身恢复和修复要求:
A、广告发布到期后需及时拆除广告画面,并恢复车身原貌;
B、广告画面发布过程中,出现画面损坏的,须及时无偿修复;
C、合作期限届满后或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下,承租方须对相关广告车辆进行复原处理,达到广告发布之前的基本要求,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
D、更换广告画面时,造成车身标识标志、油漆脱落的由承租方承担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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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成交价格拟根据最终承租方报价执行。
2、在合同年度内,采用预收方式,最短预收周期为6个月,预收周期过后根据可发布广告的媒体车辆数进行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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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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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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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实时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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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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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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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3370 4010 01000 3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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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83690743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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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5-83690661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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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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